●采取得力措施,大幅度实质性减少行政审批。对仍需审批的项目,规定审批时限,到期不批复视为同意。
●完善公职人员薪酬体系。建立廉洁年金制度,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。
垄断行业改革
●政府有关部门不再直接规定成品油价格,改为在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。
●再次重组电信企业,形成多家竞争实力相当的电信运营商,以利于有效竞争。
土地制度改革
●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。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,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、抵押权和转让权。
●对已经形成的“小产权房”,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,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。
金融体系改革
●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,形成多元化竞争性的金融体系。
●设立存款保险制度,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,以并购重组方式处置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金融机构。
财税体制改革
●实施“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”制度。起步阶段该保障包的内容可包括:用名义账户制统一各类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险,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;医保参保补贴实现费随人走,人口跨行政区流动时补贴由上级政府承担等。
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
●重新界定国有资产职能。按照提供广义公共产品、提升国家能力、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,明确国有资产具有四项基本职能。
●通过划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,建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基金。
创新体制改革
●制定包括减少政府干预、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、鼓励社会监督在内的“一揽子”规范市场秩序的措施。
●逐步实现大学去行政化,探索建立由校董会、校长、监督机构组成的大学治理架构,让教育家办教育,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。
对外开放改革
●推动能源、电信、金融等基础行业对外开放,引入有竞争力的投资和经营者,带动国内竞争。
●加快对外投资体制改革。减少对外投资审批环节,提高审批效率。
●以中日韩自贸区为重点,加快谈判建立高质量的自由贸易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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